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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关于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的意见

来源:法治江西网    更新时间:2021-05-06 10:20:45    浏览: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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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其中的核心思想。为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作为巩固提升去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果、统筹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载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西。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真挚为民情怀,坚持法治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坚持问题意识、目标导向,坚持实践引领、创新推动,自觉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主要目标

  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既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动员,更是全面践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检阅。要始终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主题实践,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法治为民的初心进一步树牢。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追求,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法治为民的担当进一步压实。民之所欲,法之所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主动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把法治为民的要求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法治为民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需求,通过重点任务落实,在实践中加强思想政治锤练、思维方式历练、业务知识训练、实战技能演练、行为习惯磨练,全方位提升为民服务本领。

  (四)法治为民的质效进一步优化。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评卷人。牢牢把握优质高效的目标要求,勇于直面问题,增强斗争精神,着力破解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的短板弱项,持续优化法治为民的质量效能,努力交上一份人民满意的法治答卷。

  三、重点任务

  开展主题实践必须坚守法治为民的初心使命,紧扣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进公开公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尤其要及时准确公开税费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义务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政务服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精准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尽可能采取形象化、通俗化、接地气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是全面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推进民主决策,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参与权。是认真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五大程序”全面落实。2021年底前,市、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知晓。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通过实地走访、听证座谈、咨询协商、问卷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决策案卷中,必须详细、完整保存公众参与的原始记录。是全面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之中。年内确定1-2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广开言路、汇聚民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三)推进社会监督,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监督权。是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和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是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司法执法等民生领域的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四)推进减证便民,最大限度提高政务服务质效。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不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需要出具有关证明。2021年6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统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五)推进严格执法,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实、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送达执行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案卷中应留存有关音像记录光盘,留存专业的、专门的法制审核意见书。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县(区)每年必须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文书规范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审核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年内要全面清理、注销不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年内要制定、调整本系统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并公布实施。

  (六)推进公正司法,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梳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类型案件,凡执法司法有瑕疵、存在冤错、程序不合法的,责令办案单位依法限期补瑕、纠错。是全面清理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综合运用提级、交叉、协同执行等强制措施,采取党委协调、平安考评、挂网督办等手段,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是大力整顿市场秩序,重点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消除后患。四是及时办理群众司法诉求,包括控告、申诉和举报等,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

  (七)推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法律服务力量、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和供给能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多调联动体系,完善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促其既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四、组织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开展主题实践是今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推动主题实践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主题实践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主题实践进行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或工作专班,精心部署安排,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主题实践重点任务协同推进、落地见效。

  (二)严格督导考核。加强主题实践的组织实施和调度推进。《意见》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要对照7项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责任主体,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备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采取抽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主题实践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省年度考评,根据工作质效,经省委依法治省办核验后评定分值。

  (三)注重宣传引导。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开辟主题实践专刊,协调新闻媒体,加大主题实践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也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选树。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一批“法治为民实事”项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彰。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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